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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知酒后駕車的嚴重后果,可醉酒后的地某仍駕車駛上了烏昌快速路,結果碰撞了高速路護欄。讓人詫異的是,地某竟然撥打電話報了警,曝光了自己醉酒駕車的違法行為。
“我在烏昌快速路五一農場路段碰撞護欄了,你們來一下吧!”10月11日凌晨3時許,新疆高等級公路交警支隊烏西大隊值班室接到駕駛人地某的報案。
烏西大隊事故民警趕到現(xiàn)場后,發(fā)現(xiàn)往烏市方向,一輛新B牌照紅色小轎車與護欄刮蹭,停靠在路邊。“護欄被撞壞了兩三米的樣子,車閃著應急燈,我們拉開車門看到司機坐在駕駛位上與另一乘車人正在酣睡,一股濃濃的酒氣撲面而來,我們叫醒司機后,詢問他是否喝酒了,他矢口否認。”出警民警介紹。
隨后,民警便用酒精測試儀對司機地某進行呼氣酒精測試,結果顯示地某體內酒精含量為92毫克/100毫升,已經屬于醉酒駕車。
此時被風這么一吹,地某好像有些清醒過來,回想起自己的行為,地某有些后悔,但為了不被交警察覺,地某開始狡辯起來。
“我是因為發(fā)生事故后,心情不好,在等候你們來處理的時候喝了一點酒,開車的時候我沒有喝酒。”然而在車內及周邊都沒有發(fā)現(xiàn)有酒瓶的痕跡,地某的謊言很快不攻自破。
見被民警識破,地某仍然試圖為自己開脫。一會兒稱自己是在發(fā)生事故后等交警前來處理現(xiàn)場時喝的,一會兒又稱自己只是和朋友吃飯時喝了一小杯啤酒,反而將自己喝酒的過程一一道出。
民警立即將車輛扣留,并將地某帶至鐵路局醫(yī)院進行抽血檢驗及醒酒。提取的血樣隨后被送至司法鑒定中心進行檢驗。當天下午,司法鑒定中心出具了鑒定結論,地某血液酒精含量為257毫克/100毫升,確為醉酒駕車。
目前,地某因醉酒駕車已被刑事拘留,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。